| | | | | |
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
辽宁省锦州市实验学校建于2005年,是锦州市城市南扩十大重点工程之一,是锦州市市直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,隶属于市教育局。校名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题写。
学校地处松山新区,占地5000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25521平方米。有多媒体设施的教室71个,各种功能室17个,可容纳千人的体育馆1座,食堂1个。学校有71个教学班,其中小学41个,初中30个,学生总数5000人。有教职员工243人,其中全国模范教师、全国优秀教师3人,全国优秀班主任1人,特级教师4人、省优秀教师5人,市优秀教师13人,市优秀班主任10人,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25人,市以上骨干教师41人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66人。
实验学校秉承“做事求实,做人求真”的校训,正齐心熔铸着“勇于探索,敢为人先”的精神、合力打造着“学习中研究,研究中工作,工作中创新”的校风,共同建构着“爱生、乐教、善思、会研”的教风及“爱师、乐学、善知、会问”的学风;致力于培养“有修养、负责任、会学习、善求真、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学生”;呈现着鲜明的“管理方法优选化、教育方法优选、学习方法优异”和“丰富的校本课程、良好的个性发展、幸福的后进学生”以及“教会每一名学生”、“人人有特长”的办学特色,履行着实验的神圣使命。
学校成立七年多,先后被中国教育学会授予“和谐校园先进学校”;被教育部、公安部授予“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;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文明学校”;被省教育厅授予“和谐校园” 、“爱国拥军示范校”、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”;被省总工会授予“辽宁五一奖状”;被市政府授予“教育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感动民心先进单位”;被市教育局等部门授予“先进党委”、“市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党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师德建设先进集体”、“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先进学校”、“市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优秀组织奖”、“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”等178项荣誉。
目前,全体教职工秉承实验校训,发扬实验精神,朝着办学总目标努力奋进,为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